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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只收费不管理 遭遇纠纷消费者该如何维权

温州网–温州商报 2015-02-17 06:57:59
据统计,去年鹿城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910件,受理总量与前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63件,同比增加6.54%。

  温州网讯 昨日,鹿城区市场监管联合鹿城区消保委发布去年鹿城区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去年是新《消保法》实施的首年,全市12315系统消费投诉开始上升,鹿城区是全市消费活跃的区域,据统计,去年鹿城区市场监管局12315举报投诉中心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5910件,受理总量与前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63件,同比增加6.54%。

  入选鹿城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榜单的,不少具有典型性。如果你身边也曾发生过类似消费纠纷,却不知道怎么维权,不妨看看下面的案例,或许它们能给你的维权提供一些借鉴。

  停车场只收费不管理?

  百万路虎车窗遭砸获赔偿

  路虎揽胜车主沈女士在一酒店入住,付了10元停车费后,第二天一大早,她发现车除了侧挡玻璃被砸坏,车门车漆受损,车内物品也被窃。当天,沈女士便将受损路虎开到4S店检修,根据报价,更换一面侧挡玻璃需花费3200元,车门喷漆1500元,加上车内被偷的笔记本电脑以及烟酒,实际损失超过万元。而根据收费停车场给沈女士出示的收费发票显示,发票证明收费单位为该酒店,发票背面盖有一方形红章显示:广场仅供停车,车辆及车内物品不负保管。

  经过调解,最终该酒店赔付消费者沈女士2000元现金,免除当天两间客房的房费,合计金额达2800元左右。对于车内损失物品沈女士已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酒店也承诺将协助调查。

  点评:酒店通过停车发票上“广场仅供停车车辆及车内物品不负保管”条款,属于格式条款(霸王条款),其单方面免除自己的责任,应属无效。车辆在酒店停车场内被盗,酒店存在过错;而消费者作为成年人,将车辆停放停车场过夜时仍将贵重物品置于车内导致被盗,其自身也存在过错。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均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美容免费半脸免费半脸收费

  另半脸也免费清洗

  去年3月份,邓先生在某商业街体验美容时遭遇强制消费。推销人员说是免费的体验,被带到店后,左边半个脸做完美容后,又把护肤品涂到他右边半个脸上。此后服务员告诉他右边脸涂上的护肤品不能用清水洗的,不然会过敏,要求邓先生付款68元做完右边半脸的收费美容服务。

  经调查,该美容店负责人高某解释,店内的美容免费体验只有半个脸,右边的脸是无法享受免费体验的。经调解,美容店免费为邓先生清洗了右边半个脸。

  点评:美容店以免费服务为幌子来吸引消费者进行免费消费体验,但仅对半个脸做美容,使得脸部左右存在反差,消费者为了正常美观不得不对另外半个脸予以付费美容,实际上是强制消费,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违反了社会公德和诚信经营原则。

  幼童健身房磕飞门牙

  获赔8000元

  去年,市民吴先生带着9岁儿子到某健身俱乐部跑步,孩子在跑步机上才跑了七八分钟便摔倒了。吴先生将孩子扶起上前去调整跑步机运行速度时,他的儿子重新跳上跑步机,又重重摔了一跤,一颗大门牙提前下岗。

  经调查,当场的工作人员未加阻拦和提醒,而是事后才告知他“年龄14岁以下的孩子不适合在跑步机上跑步”。经医院诊断,小孩的这颗牙需要种植,种植费用就要13000元,种植则要再过9年,等到18岁时才可。

  由于涉及金额大,经过历时近一个月的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由被诉方俱乐部一次性赔偿8000元,所花费的药费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内予以报销。

  点评:吴先生在消费前明确告知俱乐部工作人员他的孩子要到跑步机跑步,而工作人员没有反对、也未加提醒,健身房明显存在过错;同时,俱乐部以门口贴有会员须知表示已尽到告知义务,来推卸责任,有违《消保法》的规定,俱乐部应承担主要责任。

  登机短信弄错上海虹桥机场、浦东机场

  订票点退款并赔偿

  去年,消费者徐女士在温州鹿城区某飞机票代售点订购了2张由上海飞往四川南充的机票,特价每张780元,共付给代售点1560元。

  徐女士接到代售点的登机短信通知称,其所订的机票为9月11日东方航空公司MU2421航班上午8:10飞南充,由上海虹桥机场T1航站楼登机。当天抵达后才发现,登机短信有误,该航班的起飞在浦东机场。无奈之下徐女士在虹桥机场全额购买2张机票,每张1610元,共支付了3220元,再在成都花114元转乘动车前往南充。

  洪殿消保委分会调解,代售点在退票的基础上赔偿给徐女士3100元,双方都表示满意。

  点评:此次事件是由于代售点的工作失误造成,所以代售点应该对徐女士所受到的消费侵害负全责。

  商家“美标”、“国标”没说清

  万元婚床退货并赔偿

  准备结婚的徐先生在市区某一家具店购买宽一米八的婚床,价格21668元。安装后发现与他所购买的床垫、床套等配套床上用品不匹配,多出了十三厘米,在闹洞房时出了笑话。经调查,销售人员跟徐先生介绍时也说是宽一米八的床,店内的销售标签上标明的也是一米八,商家认为他们店里销售的该款床是美式标准,一米八的床实际宽度是一米九三的,标签上的标注没有错误,是徐先生自己没有理解清楚,因此不同意退货。

  经工作人员调解,商家同意退还徐先生购物款21668元,并赔偿因购买的配套床上用品、重新购买床、搬运费用等损失4000元。

  点评:商家在销售该床时并未向消费者说明该床是美式标准的特殊情况,消费者按照一般的交易习惯应认为一米八的床是国家标准的而不是美式标准,商家未尽到法律规定的告知义务,故商家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保健食品成了“癌症疫苗”

  欺诈行为被罚惩罚性赔偿

  2014年3月30日,施老伯等十余位消费者参加温州1+1健康养生坊该公司组织的健康讲座和为老会员免费检测癌细胞基因的活动。通过抽取消费者的尿液、唾液、血液和头发样本,该组织高级营养讲师——马某某称施老伯属于癌症中期,通过服用“癌症疫苗”可治愈,同时以华夏老年网名义出具一份《品质保证书》,承诺“癌症疫苗Cancer vaccines某某牌复圆胶囊”服用六个月无效退款,假一赔十。施老伯当场花了近6000元购买2套标称“某某牌复圆胶囊”的“癌症疫苗”。此后,施老伯特地到市区一家大医院进行“癌胚抗原”项目的检验,结果医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清楚地显示其癌胚抗原数值为正常。经工作人员调查发现,经销商宣称的“癌症疫苗”实际上是标称为“某某牌复圆胶囊”的保健食品。经多次调解,被诉公司给予退还施老伯2套保健品的购货款和2倍购货款的赔偿。

  点评:温州1+1健康养生坊将普通保健品当作癌症疫苗进行宣传,故意夸大产品的疗效,又谎称消费者属于癌症中期,误导消费者购买其产品,其行为已构成消费欺诈。根据《消保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劣质调压阀泄漏液化气烧伤三人

  经营者赔偿6.5万

  市区钱老伯从温州某五金有限公司购买一个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阀,在使用一个月后,于6月5日突然发生泄漏造成其妻子、儿子、孙子三人不同程度烧伤,其中妻子伤势较重要住院治疗。经过莲池市监所第一时间对被投诉方开展调查,并以书面笔录的形式确定因被投诉方销售的调压阀泄漏造成事故的事实。

  最终由被投诉方温州某五金有限公司一次性赔偿投诉方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合计65000元。

  点评: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是经营者最基本的义务。

  16万元“逆转时空”美容却惹心跳加速

  美容院虚假宣传被立案查处

  去年,高女士在蝉街某美容院做美容时,被该店哄骗缴纳16万元的会员费,成为该美容院最高级别会员。但是在接受所谓的“逆转时空”美容和十二经络推拿服务之后,不仅没有达到宣传的效果,还出现皮下毛细血管出血、心跳加速、皮肤瘀青等症状。

  莲池(市中)所调查发现该美容院存在虚假宣传行为,高女士成了虚假宣传的最大受害者。经多次协调,最终在2014年1月份,美容院向高女士退回15万元。莲池(市中)所还对美容院的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处理。

  点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作虚假宣传,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十大维权案例还包括《“39天退货保障”有“陷阱”,工商调解终退货》、《实为“普通烤瓷牙”宣称“3D烤瓷牙”商家虚假宣传被罚》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鲍苗苗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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