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一家三人签署遗体捐献协议 市民感动有意效仿

来源:温州网–温州都市报作者:2015-04-03 07:08:11
核心提示:
查看评论

  市民政局昨在瑞安举行温州市遗体志愿捐献者纪念碑揭碑仪式。

  温州网讯 昨晚,当陈锦红看了关于她丈夫吴永安和儿子女儿签署遗体捐献的报道后,毅然决定加入他们的队伍,也要在身后捐献遗体。吴家的小儿子吴雷昨天下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待两个月后出差回乡,他要去红十字会签捐献协议。至此,吴家五口都已明确表示要在身后捐遗体,造福他人。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邱小侠表示,吴永安一家的事迹是温州道德建设的生动反映,市文明办计划于近期向“浙江道德模范”、“中国好人榜”评委会推荐吴家。

  我决定了,我要做36年前不敢做的事

  昨天,吴永安一家三人签订遗体捐献协议的义举经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吴家女儿吴云收到百余名亲朋好友发来的信息,称赞她和家人的义举,如“超级偶像!”“向你和你的家人致敬!”“由衷钦佩吴家人的举动,除了感动还是感动,吴云好样的,赞赞赞!”等等。

  昨晚,吴云回娘家看望母亲陈锦红。母女俩聊天时,吴云得知母亲还没看到昨天的这篇报道,赶紧将报纸递过去。

  “我一看,原来是丈夫和孩子承诺捐献遗体的新闻,还配上了一张全家福,心里真的很感动。”陈锦红说,就是那张多年前的全家福,让她对女儿说出了自己深藏了几十年的秘密。

  陈锦红说:“老公一直说我古板,不和他一起签遗体捐献协议。其实,我的思想比他们都超前,36年前我就想到遗体捐献了。”

  陈锦红回忆,36年前,她的一个儿子因车祸离世,当时她就有意捐献孩子的遗体,“但当时只是有想法,因为瑞安那时还没有这样的条件,而且大家的观念也很保守。”

  这些年来,虽然捐赠遗体的想法一直放在陈锦红的心里,但由于担心别人的议论,她一直对家人说“我不会捐的”,而昨天的这篇报道却促使她下了决心。“这张多年前的全家福给了我很大的勇气,我现在决定了,要做我以前想做不敢做的事,我也要去签捐献遗体的协议。”陈锦红这样说。

  得知母亲的决定,吴云连连说:“太意外了,太意外了,真心佩服妈妈。”

  陵园老板支持老同学善举,决定出资建纪念碑

  昨天上午,由温州市民政局主办的“温州市遗体志愿捐献者纪念碑揭碑仪式”在瑞安永泰陵园举行。吴永安和女儿吴云作为嘉宾,讲述他们一家三人签署遗体捐献协议的故事。

  吴云在仪式上说:“捐献遗体不仅是把身后最有价值的东西反馈给社会,造福社会,更是一种精神和理念的传递。希望我们这些捐献者成为种子,在不久的将来长出参天大树。”

  遗体志愿捐献者纪念碑于去年10月动工,占地近100平方米,投资100多万元,现已刻上7名遗体捐献者的名字,包括我市首例遗体捐献者徐启荣。

  建这座纪念碑是瑞安永泰陵园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启奎的提议。蔡启奎与吴永安是同学,关系十分要好。两年前,蔡启奎碰到吴永安,开玩笑说:“老朋友,你都六十多岁了,走了之后要不要考虑来我这‘住’啊?”吴永安听完大笑:“我已经不需要住你这里的‘豪宅’了。”

  细问之下,蔡启奎才知道吴永安已经签了遗体捐献协议书,不仅如此,吴永安还发动他的两名子女作出遗体捐献的决定。

  蔡启奎说,吴永安的高风亮节让他顿生敬佩之情,他因此萌生了出资为捐献遗体或器官的志愿者建一座纪念碑的想法,“既是支持老同学的善举,同时也是为了纪念那些无私的捐献者。”他的这一想法得到了瑞安市民政局和瑞安红十字会的支持。

  瑞安市民政局局长陈智勇说,树立这样的纪念碑,是纪念那些敢于向传统殡葬观念挑战,为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推行绿色殡葬、节约土地资源和倡导生态文明而无偿捐献遗体或器官的志愿者,鼓励社会各界树立生态环保、厚养薄葬的理念,推广生态安葬。

  两名读者微博留言,有意捐献遗体或器官

  昨天,两名网友在微博留言称,看了瑞安吴永安一家事迹的报道后,很受感动,他们也有意捐献器官或遗体,并咨询了相关捐献事宜。记者联系到了其中一名网友徐先生,他今年30岁,永嘉人,是一名驾校教练。

  徐先生说,小时候他家比较穷,得到了很多热心人的帮助,他从小就萌生了以后要回报社会的想法。“我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也听说过捐献遗体或器官的事。瑞安吴家三人都签了协议,承诺身后捐献遗体,让我很感动,我也想学习他们的做法。”

  市民如愿意在身后捐献器官或遗体,可以联系新闻热线88868886或温州红十字会的咨询电话88960738。

本文转自:温州网

N编辑: 李思思|责任编辑: 黄作敏
拜尔口腔医院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跟帖评论服务自律规则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温州网立场。

我们“we”App下载close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