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拟进一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部分药将便宜了
温州网讯 记者昨从市发改委获悉,《温州市进一步调整规范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公开征求意见。
据介绍,此次改革的范围为在市区(不含洞头区)开展医疗服务的省、市、区公立医院。首轮调价力争在4月底前完成,到今年底公立医院医疗技术服务收入占比在现有基础上提升10%左右,达到50%以上。
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
《方案》称,我市将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要求,在合理确定医药费用总量的基础上,通过集中采购、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通过温州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联合体,对省级药品中标价格和“二次议价”集中采购获取的采购差额用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通过降低耗材采购价格,将省级耗材中标价格和谈判采购的差价收入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对于省级或市级已招标、谈判的医用耗材,各类医疗机构使用时,医保基金统一按招标价格或谈判价格进行支付;
通过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化验和检验等收费标准,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检查、检验费用总量明显下降;
降低中药饮片加成率,制定体现市场规律、符合温州实际的中药饮片销售价格。
分批分类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上,我市拟做到“腾一次、调一次,小步快跑,逐步到位”。首轮调价力争在4月份完成,力求在项目上体现有升有降。
合理调整一批诊查、护理、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价格,优先调整价格偏低的医疗服务项目。
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能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进行调整,收费标准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对于中医骨伤、针、炙、肛肠类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等体现中医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适时合理调整。
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等,待省里确定具体目录后,优先核定收费标准。
公立医院推进按病种收费方式
按照《方案》,我市还将推进公立医院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扩大按病种、按服务单元收费范围,逐步减少按项目收费的数量。按照诊断明确、技术成熟、并发症少、疗效确切的原则,重点在临床路径规范、治疗效果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领域开展按病种收费工作。
积极推进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多种付费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行按疾病诊断相关组付费方式。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 刘彩玲
3月17日前,以以下方式反馈至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收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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