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品牌方存在合同欺诈 温州市民状告“天然呆”和关晓彤
温州网讯 涉及“天然呆”奶茶非法开放加盟事件,明星关晓彤日前被温州市民告上法庭,事件在网络热传引发广泛关注。
天然呆奶茶为何被指欺诈?关晓彤和“天然呆”是什么关系?7月26日,案件当事人包先生接受记者采访,介绍了他加盟天然呆奶茶亏损近300万元的始末。对于包先生反映的情况,成都天然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然呆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否认包先生所称的合同欺诈情况,表示最终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
花费168万元,市民拿下“天然呆”奶茶温州区域代理
天然呆奶茶是天然呆公司旗下品牌。公开资料显示,该茶饮品牌由天然呆公司携手关晓彤创立。在不少宣传中,关晓彤还作为天然呆奶茶的冠名店长现身。另据企查查平台显示,彤梦心缘(成都)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有天然呆公司35%股份,而前者由关晓彤的父亲关少曾100%持股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2020年12月,包先生在网络上看到了天然呆奶茶的加盟推广信息。“广告上说天然呆奶茶是关晓彤代言的,工作人员还介绍关晓彤的父亲也是天然呆公司股东。”由于看好奶茶行业前景,加上有关晓彤的代言背书,包先生和几位朋友专程到成都实地考察。在成都市区的春熙路上,天然呆公司的工作人员带包先生参观了奶茶门店。“当时现场排队的客人非常多,生意十分火爆。”包先生说,天然呆公司在宣传中声称采取直营加连锁模式,让投资人可以轻轻松松开店,并迅速回收成本,同时可以同步积累客户,快速复制新店。
考察结束后,包先生和几位朋友成立了温州讴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讴歌公司),用于签约承接天然呆奶茶的代理权。由于天然呆公司授权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对外实施特许经营,讴歌公司随后和该品牌管理中心签订了《天然呆区域代理合同》,获得了天然呆奶茶温州地区的加盟代理权。代理权一共5年,讴歌公司分别支付了代理费158万元及保证金10万元。
加盟商质疑“天然呆”非法授权且管理混乱,导致店铺运营困难
获得代理权后,包先生等人筹措在温州市区先开出第一家店,但很快发现情况有些不对。“我联系到其他地方的部分投资人,得知许多加盟商实际上处于亏损状态,我们很可能被‘天然呆’的广告营销给骗了。”包先生说,最严重的问题是,他发现天然呆公司根本不具备放开加盟连锁的资质。国务院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天然呆公司是2020年8月才注册成立的,根本达不到‘两店一年’的标准,没有资质对外授权加盟。”包先生说,鉴于代理费用都已经付给了对方,他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开下去。
2021年4月,市区公园路开出了第一家天然呆奶茶店。“收了我们那么高的加盟费用,各方面配套服务却做得一塌糊涂。”包先生说,店铺开业前一个月,他就把设备款、物料款等如期支付给天然呆公司,但直到开业当天,应由对方提供的收银机仍迟迟没有到货,“我们只能临时打印收款码使用,客户体验不佳,也显得非常山寨。”
在包先生看来,“天然呆”方面发来的物料更是问题重重。“比如有一款放在奶茶雪顶上的饼干,用量非常少,但他们一次性发来一大箱,足足有几千片。更过分的是保质期9个月的饼干,只剩半个月就要过期了。”包先生说,其他各种物料也存在价格高昂、配比失调等问题,有些过多用不完,有些又缺货,“个别专用物料刚刚送到,总部又调整菜单下架那款产品,导致物料作废,还不给退钱。”
“管理混乱还包括随意调价,让我们的经营十分被动。”包先生说,开业初期他们印发了大量宣传单外发,注明了各款奶茶的价格,“没想到几天后,总部突然上调了价格,许多顾客拿着宣传单到店后非常不满,严重影响店铺的口碑和运营。”
坚持半年后奶茶店最终关张,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庭
从4月开业以来,奶茶店的营业额几乎都是逐月下降,很快连房租和人工成本都抵不上了。“我认为‘天然呆’总部运营能力低下,管理混乱是造成店铺经营不善的主要原因。”包先生说,奶茶店一直坚持到去年10月份,最终因为严重亏损倒闭,包括装修、租金、人工、水电等成本在内,一共亏损了上百万元。加上前期的加盟费用,累计近300万元。
作为讴歌公司的大股东,包先生累计投入100多万元,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包先生说,在奶茶店关闭前,他曾多次同天然呆公司协商,要求终止合作并退还加盟费,都被对方拒绝了。
今年2月,讴歌公司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上海至丙品牌管理中心、天然呆公司以及关晓彤。讴歌公司认为,天然呆方面的虚假宣传以及违法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等行为误导其加盟判断,构成合同欺诈,要求解除与被告一签订的《天然呆区域代理合同》,返还代理费158万元及保证金10万元。讴歌公司在起诉书中还表示,关晓彤以其明星影响力帮助被告一与被告二实施相关违法特许经营活动,亦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要求她承担案件的诉讼费。
天然呆公司否认合同欺诈,称以法院判决为准
通过信用成都、企查查平台等渠道,记者发现天然呆公司曾多次因虚假宣传、违法被市监、商务部门行政处罚。其中2021年2月7日首次对外订立商业特许经营合同后,未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八条之规定在15日内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被成都市商务局处以3万元罚款;2021年3月,因违法发布招商等有投资回报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广告,被成都市锦江区市监局处以5万元罚款。
昨天,天然呆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包先生投诉的问题答复本报。针对讴歌公司指控的合同欺诈问题,该负责人予以了否认,“包先生加盟天然呆奶茶的过程是完全合法的,相信法院最终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判决。”据其介绍,天然呆公司虽然是2020年8月份成立的,但天然呆奶茶品牌历史要更早几年,因此是具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的备案条件的。
“前期签订加盟合同是双方自愿的市场行为。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难免存在一定瑕疵,但包先生据此把门店倒闭的责任归结于公司是不负责任的。”该负责人说,据他了解,在门店选址等重大经营决策上,包先生都曾和合伙人意见不一致,最终还是一意孤行造成损失,“在经营过程中,讴歌公司还屡次违反作为加盟商应该遵循的规定,如擅自使用非官方的物料等。”
“在和公司沟通的同时,包先生还通过大众点评等渠道联系了大批天然呆奶茶加盟商诋毁品牌,鼓动、教唆他们开展所谓的维权,多次到成都采取拉横幅、高声叫喊等行为扰乱办公室秩序。”该负责人认为,包先生的目的就是制造舆论,拿回加盟费用,他的诸多过激行为严重影响了品牌声誉。
关于关晓彤和天然呆奶茶的关系,天然呆公司此前两度发出声明进行解释。4月6日,天然呆公司就“关晓彤及关联奶茶公司被起诉”(合同纠纷)热搜话题被广泛讨论发出声明称:关晓彤女士并非合同主体,亦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工作,针对网传关晓彤女士及我司被诉事宜,我司已委请律师依法调查,积极处理。
7月8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涉案公司及关晓彤的律师出庭应诉,法院目前尚未作出判决。记者将继续关注事件进展。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加盟品牌奶茶店亏了近300万元,认为品牌方存在合同欺诈?
温州市民状告“天然呆”和关晓彤
涉事公司回应称不存在合同欺诈,以法院判决为准
记者:谢树华 实习生 汪康成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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