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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温州网 2022-12-26 17:40:18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转段所面临的新变化、新要求,为节约集约利用好集中隔离点资源,根据温州市防控办《关于加强近期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的提示单(2022第3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我区保留瓯江口健康驿站供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轻症患者、无症状感染者自愿选择集中隔离使用。从12月27日零时起,对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相应的费用。具体通告如下:

  一、收费场所:瓯江口健康驿站集中隔离点。

  二、收费标准: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收费,其中:标准房间费80元/人.天,生活费70元/人.天(灵昆国际大酒店配送标准)。

  三、收费对象:自愿选择集中隔离的人员。

  四、相关要求:集中隔离对象入住隔离场所,由隔离点统一安排隔离房间,提供医学观察。隔离对象应服从隔离点管理,遵守医学观察期间的相关防控要求。

  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张湉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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