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田园社区六组团一大楼人脸识别系统停用惹官司

温州网 2020-01-07 07:51:00
一家科技公司安装使用人脸识别门禁,没想到使用一段时间后,双方之间发生争议,以至于人脸识别门禁功能被对方公司停掉。
智能人脸识别设备被拆除

  温州网讯 如今,住宅小区的人脸识别门禁越来越普及。家住鹿城区新田园社区六组团的洪先生最近遇到一桩烦心事,洪先生介绍,一家科技公司安装使用人脸识别门禁,没想到使用一段时间后,双方之间发生争议,以至于人脸识别门禁功能被对方公司停掉。

  住户说免费安装

  洪先生是新田园社区六组团7幢大厅装修牵头人之一。2019年7月份,该幢大楼住户代表与温州中黄科技公司达成口头约定,中黄科技给小区免费安装人脸识别的门禁,该幢住户“出让”电梯里的一个广告位,作为等价交换。

  同年8月7日,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中黄科技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安装完成。使用一段时候后,业主都觉得挺方便,没想到,双方闹矛盾了。

  按洪先生说法:“本来说好电梯里的一个广告位,我们也并预留好了相应的位置,后来中黄科技想要大楼户外广告位置。但是户外广告位不是7幢业主说了算,同时业委会认为这条件不合理,所以业委会不同意。”

  双方在沟通无果后,公司想要撤掉该处设备,并要求业主方支付安装费500元。而业主方不认同:在安装门禁之初,大门是根据中黄科技要求定制的,如果要撤点,该公司应该恢复原样。另外,业主对于中黄科技提出的500元安装费表示不认可。

  双方谈判破裂,中黄科技把该幢大楼人脸识别的门禁功能停掉,导致任何人可以自由出入。

  同年12月11日,该幢大楼业主拆除了智能人脸识别设备的显示器。中黄科技工作人员发现显示器被拆后,遂向110报警。

  在派出所、街道司法所和社区的多次调解无果后,12月12日,中黄科技以业主破坏该公司设备为由把业主方代表告上法庭,并要求赔偿设备费用8500元、设备安装费500元。

  企业说没免费午餐

  对于洪先生说法,中黄科技总经理张先生不认可。

  据张先生介绍,安装之初已经在口头协议中提到过户外广告,但是后来业主不承认。事先也和业主方协商过,鉴于该产品比较新,住户对其性能不是很了解,后达成口头协定,免费试用三个月。

  “我们作为企业肯定是要盈利,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说白了,我们就是用该套产品换广告位。既然业主方不同意出让广告位,那也可以直接购买该套设备,而业主方说自己没钱。”

  张先生还说,3个月免费试用期过后,公司想要上门拆除该套设备,业主方却要他们支付大门恢复原来样子的改装费。“我们都没在这里赚到过钱,又要额外出钱,肯定不肯的。”

  他表示,业主方没经过他们公司同意私自拆除设备,他希望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这个事情,维护企业正当利益。

  律师说由法院裁定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温州晚报律师团成员项建挺律师表示,本事件中,双方就门禁的安装以及广告位的使用,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导致双方产生争议,起诉至法院。对于案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何确定,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项建挺律师建议公司、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特别是长期合作,双方都互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都应该签订书面合同,而不是简单的口头约定,因为签订合同不仅可以对相关的细节进行确认,避免双方在口头表达时理解错误,意思表示不一致;同时起到备忘,固定证据的作用,特别是如果产生诉讼,合同系关键的维权证据。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 支俊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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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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