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将出台若干扶持政策:延长贷款、减免社保......
温州网讯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市一些企业经营状况“压力重重”。为进一步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和企业共渡难关,我市“两个健康”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助力市场主体纾困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即日起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我市将通过延长金融支持政策时限、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时限、延长对复工较晚特殊行业支持政策时限等举措,降低企业的负担。如对于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在企业提供有效担保且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银行机构按照“应延尽延”要求,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并免收罚息。
对于刚刚复工的电影院,征求意见稿明确其电影放映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执行期限至2020年12月31日。同时今年12月31日前,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并将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四大行业企业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的自用房产、土地分别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优惠期限,由免征3个月延长为2020年全年。
在重点领域加大政策扶持,具体为加大外贸出口支持力度、大力推动出口转内销、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电商直播销售扶持力度和深化“有限度自由经营区”创建。其中对企业承接直播电商平台开展网络服务业务的,按照企业支付平台流量费用,给予每月按实际办公面积30元/平方米补助,租金补助不得超出同期支付平台流量费用。对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直播电商产业基地名录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加快培育一批产业公共直播间,对新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公共直播间名录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支持在温举办具有国际国内有影响力的直播电商销售活动,累计销售额达到1亿元的活动给予活动举办机构一次性10万元奖励,销售额每增加1亿元,对应追加10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扩大有限度自由经营区范围,则是针对传统手工艺、时尚创意、新兴科技、特色餐饮、地方特产、文艺表演、网红商铺、便民服务等8大类行业,在指定区域和时间内,可适当设置相应促销、经营设施,并免于办理商事主体登记。开展“外摆位”试点,允许试点范围内组织临时外摆位经营活动。
市民可登录温州市政府网站(www.wenzhou.gov.cn/),查看征求意见稿全文,有意见可于7月24日前反馈至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88963653,电子邮箱:153895688@qq.com。
来源:温州商报
记者 张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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