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第二十五批温州市信访件16件
温州网讯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第26天(2020年9月26日),相关配合工作顺利开展。
9月26日,中央督察组向我市移交第二十五批信访件16件,已全部移交各地,涉及8个县(市、区、功能区):鹿城区2件,乐清市4件,瑞安市3件,文成县1件,平阳县3件,泰顺县1件,苍南县1件,浙南产业集聚区1件;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方面8件,水方面3件,生态方面1件,噪声方面3件,其他污染1件。
9月1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移交了第十六批16件群众信访件举报件,我市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现已公开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众可登录温州市政府网浏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进行查看。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温州生态园:加强督改,确保民生
9月23日,温州生态园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的投诉信访件,反映“瓯海大道山福路金域传奇小区北侧70米处,一处预制桥梁板场地,噪音、扬尘扰民。”生态园管委会党委高度重视,管委会党委书记、主任郑华带队组织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经现场了解,该项目工地为温州龙湾高新区科技园区兴区路(文丰路-黄屿大道段)道路工程,临时借用温州生态园黄屿单元C11地块,作为该工程项目桥梁预制板厂的临时制造用地。
经调查,该工地正处于场地平整施工阶段,工地现场挖掘机平整场地产生噪声及扬尘。施工现场未采取降噪措施,防尘喷雾系统未安装到位。生态园管委会有关部门要求该企业进行立即整改,落实安装除尘降噪设施。在除尘降噪设施未完善前,桥梁预制板施工作业停工,工地相关设施完善后方可复工。严格落实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扰民。
下一步,温州生态园将加强对该工地的现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立行立改,切实维护周边群众生活生产,保障周边群众良好的生活环境。
苍南县:群众问题无小事,立行立改获点赞
9月23日,苍南县接到中央督察组交办信访件,反映“矾山镇第一中学大门边的一条小溪,附近居民在溪里养鸡养鸭,污染溪水”。县委常委陈久喜立即带领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核实。
经核查,被举报点位于矾山镇中岙溪溪岸,散养鸡、鸭约50只,搭设简易饲养棚供鸡鸭避雨、栖息,鸡、鸭粪便对溪边环境和水体造成一定的影响
调查组工作人员立即与养殖户进行沟通,向群众宣传家禽养殖涉及环境保护的知识,引导群众规范养殖家禽。矾山镇当即组织人员对养殖棚进行拆除,并对周边环境、沿岸垃圾进行清理。各家养殖的鸡鸭均被养殖户自行转移到符合规定的饲养区。
来源:温州新闻客户端
记者 张琳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