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将国人的某些群体性行为贴上一个特定地域色彩的标签加以贬义化处理的方式视之为一种国人的自虐行为,会让人感觉这个民族缺乏自信和自尊。
我个人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说法是极度不认可的,我很不喜欢将某些常见的公众行为贴上“中国式什么什么”的标签,除非在那种语境中“中国式”是一个褒义词。然而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多数情况下,对一类行为贴上“中国式”标签的时候,这个“中国式”基本是一个贬义词。我个人对于这种将国人的某些群体性行为贴上一个特定地域色彩的标签加以贬义化处理的方式视之为一种国人的自虐行为,这至少会让人感觉这个民族缺乏自信和自尊。
以“中国式过马路”这件事为例,当前对于“中国式过马路”的一个较为广泛的定义是“面对红灯,凑足一撮人即可无视红灯而横穿马路的行为”。这种行为在心理学上称之为“从众心理”,而“从众心理”并非中国人所独有,它与国籍、肤色、受教育程度乃至社会制度等等均没有必然的联系,它就是上帝造人的时候固化在人类基因中的一种本能而已,与中国无关。
我私下里还认为给中国行人某些不遵守基本交通法规的行为贴上“中国式”的标签的做法是某些管理部门的一个阴谋,给国人的行为贴上“中国式”标签加以丑化,一方面形成舆论对国人素质的质疑,为自身即将实施的整治行为寻找道德制高点;另一方面则可以转移公众的视线,淡化公众对管理机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执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的声讨和追责。
站在公众的角度,我们必须有这样一种意识: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状的根源,与公众的个人素养关系不大,我绝对相信国人出了国门,其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会在瞬间提升到一个新的境界;造成“中国式过马路”现状的根源在于执法过程缺乏严肃性和持久性的“中国式的执法”。毫不客气的说,没有执法者在交通管理中的“中国式执法”,“中国式过马路”的行为就没有存在的空间。
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无论是公众还是社会管理者都应该形成这样一种理念,当然这种理念也是老生常谈:“如果出现群体性的违背某些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行为,那么,不是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存在问题,就是其执行者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任何将注意力从以上两个角度转移的做法,都可视之为别有用心”。(温州网评论员:陆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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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中国式过马路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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