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堡锦园产权办理再陷僵局 部门承诺为何只兑现一半
温州网8月10日讯(记者 戴玮)2013年9月,《代表在线》对瓯海区西堡锦园700余户无法取得房产证的情况进行了报道。当期访谈中,在市人大代表和律师的调解下,建设单位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瓯海塘河管委会)和温州市繁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繁华房开)双方代表达成共识,承诺3个月内重启办理工作,半年内办齐房产证。可是,就在上周,西堡锦园的住户却再次找到《代表在线》,反映与3年前相同的问题。
620户安置户产权已办理 商品房住户却被落下
西堡锦园位于瓯海区新桥街道,该小区的建设单位是瓯海塘河管委会(原瓯海区塘河指挥部),2002年,经公开招投标,繁华房开中标代建。小区于2007年完工,住户2008年拿到钥匙。但直到2013年报道发出时,700余户中仅有110户办理了房产证。
当时,住户产权证办理“卡壳”的原因是,代建单位繁华房开以瓯海塘河管委会拖欠数千万元工程款为由,单方面暂停向住户开具购房发票,希望以此“催促”瓯海塘河管委会尽快结清工程款。
2013年9月,栏目对上述情况进行报道后,事情有了实质性推进。产权证办理重新启动,截止2016年8月,小区内620户安置户已全部取得房产证,余下的84余户商品房住户的产权证却仍然无法办理,这是为什么?
因土地出让金无人支付 商品房产权无法办理
8月9日,记者来到瓯海塘河管委会,该单位三年前在访谈中做出承诺的负责人已被调到其他单位,当天总工程师戴刚接待了记者。
他告诉记者,西堡锦园包括安置房和商品房两个部分:安置房的建设用地属于国有划拨性质,不需要缴纳土地款,因此安置房的住户产权已顺利办理;而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为国有土地出让,根据小区实际用地需要缴纳17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之后才可以办理产权。
据介绍,西堡锦园代建方式为“差额代建”,所谓“差额代建”就是代建企业将小区建成后,除了安置房之外的商品房也由房开企业代为销售,所得款项抵部分工程款。
戴刚认为,商品房由房开销售,这170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也应由房开缴纳,问题就出在房开拒绝缴纳土地出让金,使这批商品房住户的房产证手续无法办理。
土地出让金应由谁支付 双方各有说辞
对于上述说法,繁华房开董事长李筠藻表示,瓯海塘河管委会至今仍拖欠几千万的工程款,导致房开方面资金极其困难,根本无力支付1700万的土地出让金。
据记者了解,繁华房开确实存在资金困难。2015年,该房开因债务被告上法庭,法院将其名下的不动产——西堡锦园的84套商品房进行了查封。而事实上84套商品房早在2008年就已被出售,正是因为住户产权证还未办理,这批房屋在法律上仍属于繁华房开。后住户们向法院打了紧急报告,房子才得以解封。
此外,对于“房开应支付土地出让金”的说法,李筠藻也有异议。李筠藻说,他们公司代建该项目,销售西堡锦园的商品房原本不是他们公司的职责,是受对方委托后,他们公司才予以出售,所以这块土地出让金应该由瓯海区温瑞塘河保护管委会方面支付缴纳。
今年7月,瓯海塘河管委会单方面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西堡锦园的工程进行审计,审计结果是繁华房开因诸如违约等原因,还倒欠瓯海塘河管委会1000多万元。对于这份审计报告,李筠藻认为报告内容严重失实,不予认可,拒绝依照此审计结果进行结算。“我们根本不承认该报告,根据该报告,我们公司竟然还欠对方1000多万元。哪有这样的事,我们代建了工程,最后我们还欠他钱……”
3年过去问题重新回到原点 双方帐务何时才能结清?
瓯海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的困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无人缴纳,按照法律流程,土地处理程序未走完,产权办理工作就无法展开。
该负责人介绍,为解决此问题,近期瓯海区政府副区长两次召集各单位进行协商,目前的思路是依法尽快推进双方的工程款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土地出让金的问题。
事实上,西堡锦园的产权证问题早在2011年就已经引起了政府部门的重视,2012年瓯海区政府因此事向温州市人民政府打过书面报告(温瓯政[2012]34号),其中已经明确给出过土地出让金的处理意见。
该份报告中写到:对于房开公司销售部分面积土地出让金的缴纳,待房开与指挥部的代建结算完成后进行补缴,如房开公司不缴,则由我区对其进行追缴。该份报告由时任瓯海区区长彭立华签发。但4年过去了,结算工作一直没有完成。
业主代表廖先生感慨,说到底又是要先结算工程款项,这么多年过去了,问题又重新回到了原点,繁华房开和瓯海塘河管委会之间帐到底要算到几时?政府部门的监督力度究竟在哪里?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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