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溪江进入禁渔期 下月起禁止一切捕捞
温州网
2020-03-27 08:15:00
每年4月1日到5月15日,是楠溪江的禁渔期,也是渔业资源休养、生长、繁殖的黄金阶段,其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温州网讯 每年4月1日到5月15日,是楠溪江的禁渔期,也是渔业资源休养、生长、繁殖的黄金阶段,其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昨天,永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在楠溪江流域开展禁渔期宣传活动,并对沿溪非法捕鱼现象进行整治。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在楠溪江重点流域展开禁渔期宣传活动。在岩头镇下日川村、枫林镇兆潭村等地,工作人员进村在公告栏处张贴公告,并向村民及沿溪店铺分发宣传单,向村民说明禁捕规定。
除宣传外,执法人员还对江道展开巡查。在岩头镇小港村竹筏码头附近流域,执法人员发现7条地笼网铺在浅水流域,遂下水将该禁用渔具捞起并予以没收。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队长胡益迁介绍,禁渔期间,将加强宣传和打击,并结合夜间突击执法检查进行综合治理。
据悉,为养护楠溪江生物资源,保护物种多样性,永嘉县检察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建立楠溪江渔业资源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禁渔期内广大群众如发现有非法捕捞行为,请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10或67261122。
来源:温州日报
通讯员 汪伊帆 记者 金朝丹
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