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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发布促进眼健康产业集聚发展“20条”

温州网 2024-03-29 09:09:05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政府发布《温州市促进眼健康产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将从产业创新能力、能级提升、发展环境三大方面提供支持。其中支持药品研发创新,对创新药给予空前奖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一次性奖励5800万元。此外,还提出了支持眼健康产业中医药发展的全新政策。政策将于4月25日起正式施行,掀开了温州眼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此次眼健康政策涉及支持研发创新5条、产业提升7条、优化生态8条,共计20条。具体包括支持申报重点研发项目、药品研发创新、仿制药发展、医疗器械研发创新、产业服务平台建设、企业提档升级、企业上市、招大做强等。

在产业创新方面,支持申报重点研发项目,对获得国家级科技项目、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牵头单位,给予国家级、省级补助额20%的奖励,最高奖励分别为2000万元、1000万元。

政策对创新药拿出真金白银奖励,包括对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以及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奖励支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更是最高一次性奖励5800万元。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按“获准开展临床试验、完成Ⅰ期临床试验、完成Ⅱ期临床试验、完成Ⅲ期临床试验”四个阶段获得奖励,其中完成Ⅰ期、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获得奖励最高,每个阶段均有1000万元奖励。对企业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温州市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每个品种分别还可以获得2000万元、1000万元奖励。

对企业新取得国家药监局注册证书的仿制药并在温州市产业化的,每个品种400万元一次性奖励。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国内前3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再奖励100万元,其中豁免生物等效性实验(BE)的品种减半奖励。确定为参比制剂的品种奖励500万元。

对新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产业化的产品以及符合温州市重点发展细分领域的医疗器械,针对不同情况分别给予40万元、60万元、150万元、23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500万元。针对支持药械装备及科研仪器设备研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鉴定并达到进口同类产品标准的,以及进入国家、浙江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产品,分别给予800万元、1500万元、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获得注册检验通过后,先给予奖励额度的10%支持,产业化后再兑现90%。

对新注册企业和企业新建项目且实施产业化的项目(不含产业园区类),累计实际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和3亿元以上的,按生产性设备投入的15%予以奖励,最高奖励5000万元。企业收购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国内首仿药等药品注册证书,并在温州市产业化且年度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自该产品开始生产3年内,按年度销售额的5%,给予同一品种每年最高500万元奖励。

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眼健康产业作为我市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生命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正日益成为温州创造、驱动新质生产力的一股重要科技力量。此次出台的眼健康政策还支持产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创新成果产业化、优化产业科技金融服务环境、鼓励参与创新产品协同研究等,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来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温州发布促进眼健康产业集聚发展“20条”

记者 张晨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新闻中心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监制:阮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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