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温州市城乡居民收入发布 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8元
温州网讯 突发的疫情打乱人们的脚步,温州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严格的防控措施,举全市之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但新冠肺炎疫情给一季度温州居民收入带来一定的冲击,同比增速呈现负增长状况。昨天,国家统计局温州调查队发布数据分析,一季度,我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8元,同比名义下降1.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4%。
分城乡看,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258元,同比名义下降0.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1%。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136元,同比名义下降1.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8%。
在居民的四大收入中,我市城镇和农村居民在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均方面均保持增长的态势,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103元,同比增长4.6%,财产净收入保持增长主要得益于城镇居民各类投资理财收入增长、农村集体红利分配持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2730元,同比增长10.0%,占可支配收入的15.8%,转移净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全市财政民生支出增加,城乡居民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面提高、在外温商的寄带回收入和赡养收入的增长。
一季度来,温州各地防控力度不断加大,居民复工返岗条件受限,且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时间比全省平均推迟10天左右,工资影响主要体现在2月份,部分雇主仅发放基本工资甚至暂停发放工资导致从业者工资收入下降,而部分农村居民工资收入以计件计时为主,因此收入降幅更加明显。一季度我市工资性收入有所下降,农村居民降幅明显。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8599元,同比下降2.6%;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4461元,同比下降5.8%。
此外,疫情爆发以来,温州防控措施不断升级,其间所有企业(除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等工作需要外)一律停工,非群众生活必需的商业、商场一律停业,经营者普遍反映停工期间无法产生营业收入,而产品滞销、原材料积压、场地租金、员工社保等成本压力不减,一进一出对经营收入造成较大影响。城镇作为商业活动的密集区域,影响比农村更大。经营净收入有所下降,城镇居民降幅明显。一季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826元,同比下降9.2%;农村居民经营净收入为2446元,同比下降1.5%。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林迎颖 通讯员 王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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