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五批157件信访件已转办 我省公开第六批信访件办结情况

浙江日报 2020-09-21 10:03:23

  16日上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了第十五批信访件157件,涉及大气60件、水33件、其他19件、土壤18件、噪声15件、生态10件、海洋1件、辐射1件。其中,经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圈定的重点件5件。

  省信访组立即按工作规程交由所涉10市办理,其中杭州市44件、宁波市29件(重点1件)、温州市11件、湖州市8件、嘉兴市6件、绍兴市19件(重点2件)、金华市14件(重点1件)、衢州市4件、台州市19件(重点1件)、丽水市3件。

  十五批共移交1603个信访件,按污染类型分类,其中:大气污染638件,占比39.80%;涉水污染338件,占比21.09%;噪声污染190件,占比11.85%;生态161件,占比10.04%;土壤污染158件,占比9.86%;其他98件,占比6.11%;海洋11件,占比0.69%;辐射9件,占比0.56%。94件重点件,涉水污染40件,占比42.55%;土壤污染26件,占比27.66%;大气污染17件,占比18.09%;生态4件,占比4.26%;海洋3件,占比3.19%;其他3件,占比3.19%;噪声1件,占比1.06%。按区域分,杭州465件,重点12件;宁波199件,重点14件;温州132件,重点5件;湖州82件,重点8件;嘉兴81件,重点8件;绍兴185件,重点10件;金华152件,重点14件;衢州57件,重点5件;舟山22件,重点1件;台州167件,重点14件;丽水57件,重点2件;省直4件,重点1件。

  9月7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了群众信访举报件104件,我省高度重视,及时交办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现已公开第六批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情况,公众可登录浙江省政府网浏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六批)》进行查看。

  所有信访件均明确边督边改工作要求和反馈时间节点。对重点件,明确由所涉地市党政主要领导领办,专人负责,立行立改,并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根据安排,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571—87666606,专门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A133号邮政专用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至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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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诸葛之伊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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