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信”才有“用”

瑞安市 张天梁 2020-09-21 17:30:30

  “信用”两字,其实是告诉我们“信”才有“用”。但是,如今的现实是,不守信往往能获得眼前的好处。比如,商家制造了假冒产品,销售出去,就能获得现实的利益;比如,在你借了钱,到时不还,你也能得到现实的好处;比如,你偷税漏税了,得到的利益自然更多;还比如在考试时,你作弊了,自然成绩比原来的好……

  由此可见,当今社会是一个讲究实用的社会,一切以是否有用为衡量标准,确切的说是以是否对“我”有用为标准。对我有用,则珍之、惜之,实行之;对我无用,则鄙之、弃之、无视之。如果任由这样现象发展下去,很容易出现价值失范,行为失常,社会失序状态,到最后一切“有用”的东西最终都变成了无用——在无序的社会中,没有什么东西是“用得起来”的。

  失信,能让人获得眼前的现实利益,这是不守信现象经常发生的原因。所以,在打造信用生态时,一定要抓到根子上——让失信者“失利”。

  让失信者失利,其实,已经在实行了。比如,每年考试季,学校及教育部门总会出现处罚几起考试作弊的学生;比如银行系统对征信不良者会限制其贷款;比如,商家失信,将会受到市监部门处罚等等。但是,这些处罚似乎仅限于本部门,还远远没有形成社会效应。由此,也常常出现一些反常现象:一些人在这个系统或行业受到处罚,但不妨碍其在其他部门或地区左右逢源、如鱼得水。这就是部门、行业间的评价信息并没有共享,各自形成“信用孤岛”。这样,信用评价的作用就有限,社会影响力就弱,在人们心中的震慑力就不强——有人在巨大利益面前依然会失信。

  所以,信用信息应该共享,才能形成合力,让失信者失利,让失信者处处难行成为社会共识。这使我想起两个例子:一个温州曾有一位父亲,他儿子考上了大学,因他还欠银行20万元,结果影响了儿子录取(后来还清了);另一个是在网上流传极广的故事,一个留学生因几次乘公交逃票,被计入诚信系统,毕业后求职被拒。这两个故事有两个共同点:一是失信者确实可以让他失利,二是信用评价信息跨行业共享,实现作用的最大化。

  现在,温州已开始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出台管理办法,建立诚信“红黑名单”,跨区域联合奖惩体系,共享“红黑名单”信息近2万条。写到这里,我想起,在今年疫情期间,我国采用大数据排摸接触人员的方法,如果能用这样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那么,诚信“红黑名单”上的数字会更可观、涵盖的范围也更广,对失信者惩戒的效果会更好。以前,温州的“老赖”在温州受限,实现信息共享之后,外地的“老赖”来到温州也会受限。

  让失信者失利的目的是为了让守信者得利。当然,这个“利”,不仅仅是直接的眼前的利益,更是指因为所有的人都守信之后,会出现一个人人诚实守信、个个遵守规则的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在这样的社会中,不会有人因失信而得利,只会因为守信而获得。

  所以,“信”才有“用”,不仅指个人之“小用”,更是指社会之“大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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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温州网 66wz.com

N 编辑:陆向东责任编辑:叶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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