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使出问责组合拳 下猛药整治机关作风效能顽疾
9大措施追究责任
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问责,采取下列方式追究责任:
1责令限期整改;
2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3责令公开道歉;
4通报批评;
5诫勉谈话;
6书面效能告诫;
7停职检查;
8免职;
9责令辞职或者辞退。
7种情形要予以受理
有下列情形的,按照管理权限由责任人所在单位或者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受理、调查:
1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附有相关证据的投诉举报;
2明查暗访或者检查考核结果;
3上级领导或者上级机关督办的问责指示;
4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5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问责建议;
6组织、人社、司法、信访、法制、审计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7其他应当启动问责程序的情形。
3种情形从重处理
1同年度内受到二次及以上问责的;
2干扰、阻碍、不配合问责调查的;
3威胁、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举报人、证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
本文转自:温州网
- 关键词阅读:温州机关 问责 作风 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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