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今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0所 普惠性幼儿园90%以上
温州网讯 日前,温州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60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90%以上。
实施意见指出,到今年年底,等级幼儿园占比达98%以上,一、二级(一、二级为幼儿园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60%以上;全市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力争达到7%以上;今年要实现乡镇(街道)公办中心幼儿园全覆盖;今年要全面启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
到2022年,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力争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占比保持在90%以上;一、二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面达75%以上;所有县(市、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力争达到7%以上。2022年、2025年、2028年认定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占比分别达到30%、75%、100%。
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加速幼儿园建设是基础。实施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公办园,公办园占比低的县(市、区)要加大补短力度。主要通过优先保障用地、闲置场地改建、多主体办园、委托社会力量办园等举措增加公办园数量。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鼓励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依法支持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思路。
实施意见指出,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学前教育领域举办优质民办幼儿园,积极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探索公益园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扶持认定一批与公办幼儿园“同级同价”“同级同质”的公益幼儿园。
办好学前教育,经费保障至关重要。《实施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政府投入、社会参与和家庭共同承担的成本分担机制。2020年底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要制定出台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对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也提出了要求,鼓励幼儿园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推进幼儿园课程园本化;引导幼儿园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每个幼儿个性化发展。
实施意见指出,将县(市、区)督导评估情况作为对县(市、区)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加强县(市、区)政府落实本实施意见情况的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学前教育健康稳步发展。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截至2019年底,全市幼儿园1505所,在园幼儿28.9万人,3至5周岁幼儿毛入园率为99.35%。其中公办幼儿园350所(426个园区),公办幼儿园覆盖面为30.11%;普惠性幼儿园1381所,占比为91.81%。等级幼儿园占比为99%,其中一、二级幼儿园覆盖面达52.42%,比上年度提高了12个百分点。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 王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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