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 这项工作居全省前列
温州网讯 近日,温州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对潘某某等7人涉“套路贷”犯罪依法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大胆开展认罪认罚从宽适用工作,促使6名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退出违法所得355万元,使得该案成为我市首个在审查起诉阶段预缴罚金的认罪认罚涉黑恶案件,也成为我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的典型案例之一。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温州聚焦“案件清结”“打财断血”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为案件诉讼提质增效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坚持“打现案、清积案”,加快办案进程,我市公安机关案件“清结”成效居全省前列;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恶案件506件2337人,审结484件2234人,审结率达95.7%;全市法院一审共受理涉黑恶案件401件2390人,审结360件1718人,审结率居全省前列,为夺取扫黑除恶收官之战全面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
群策群力 打出高效“配合战”
要想扫黑除恶案件诉讼提质增效,需各级扫黑办、公检法等各部门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充分发挥协同办案优势。
为此,我市公安机关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纪委等相关部门,出台了涉及案件办理、检法提前介入、线索移送、资产查控、异地管辖、信息报送、律师会见、线索排查等方面规范性文件、实战机制共10余项,总结提炼技战法、经验做法、工作办法等20余个。
在专案侦办方面,出台了《温州市办理黑恶势力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方法(试行)》,对恶势力犯罪集团以上案件,公安及时商请检察、法院提前介入,强化办案指导,做到精准定性打击,确保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与此同时,我市出台的《关于涉黑涉恶资产查控工作协作配合若干规定》,全面完善加强了打财工作的部门联动,建立警银双向合作机制,即让银行反洗钱部门参与扫黑打财工作,实现公安、银行各司其职,信息共享、互通工作、合作共赢的警银双向合作机制。
高位推进 打好责任“落实战”
今年是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决胜之年,涉黑涉恶案件已进入起诉审判的高峰期,这对起诉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严把办案质效,我市检察机关坚持高站位推进,要求市县两级院领导包案领办重大涉黑恶案件,做到亲自办案、亲自督导、亲自把关。我市各级法院院庭长办理黑恶案件形成常态化机制,提升“头雁效应”,在目前全市法院已审结的黑恶案件中,院庭长参与办理黑恶案件288件,占比高达80%,其中7至9月份所审结的案件中90%由院庭长参与办理。
除了“一把手”带头办案、靠前指挥外,面对新挑战,市检察院加强“一对一”指导人员力量,确定一名员额检察院负责指导一个基层院,同步审查重点难点问题,特别是对有争议黑恶案件进行诉前把关指导;市中院在保障刑庭员额法官数量不减少的同时,及时抽调一批具有刑事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增援专项斗争一线。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各刑事审判庭全部配备至少3名员额法官,参与刑事案件办理的员额法官达97人。
釜底抽薪 打赢资产“阻击战”
要想将黑恶势力从源头破除,就必须断其“血脉”,卡其“财路”,使其无法生存。
为此,我市公安机关联合金融机构设立涉黑涉恶资产核查中心,承担涉黑恶案件资产核查指导、支撑、协调工作。各县(市、区)局也参照市局模式,抽调经侦、合成等警力,成立核查中心、打财小组,为涉案资产查深查透、不留死角提供有力支撑。
全市法院执行条线则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执行专案组,集中组织开展温州市黑恶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对284起执行终本黑恶案进行回头看,对609名涉黑恶被执行人的财产开展查询,对419名涉黑恶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强制措施,执行到位率显著提升。
来源:温州日报
记者:杜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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