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问题 温州市政协委员来支招
执法人员开展高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检查
温州网讯 温州市区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二次供水已成为多层和高层建筑的主要加压供水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我市有近三分之一的居民生活饮用水依靠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然而经过多年使用,一些老旧住宅区由于给水系统材质标准低、关键设备质量差以及管理不专业、不规范等原因,存在漏损大、电耗高、容易产生水质二次污染等问题,饱受诟病。
近日,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于11月30日起实施,为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建设及后续管理提供政策支持。
那么,我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将会遇到哪些困难?有关部门和单位如何更好应对?本期《委员观察》栏目聚焦这一民生热点。
2023年底前纳入改造计划项目
可全额享受资金补助
根据《实施意见》,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项目申报需由业主向街道(乡镇)提出申请;业主对改造方案确认后,委托供水企业实施改造,以及改造后委托供水企业接收管理。
当然,申报该项目的小区也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即水费全部结清、参与表决及表决同意的业主数符合要求、基础资料齐全的居民住宅。
《实施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对设施标准、规范管理、收费方式三方面做了统一。众所周知,目前未改造的二次供水小区水费标准不一,特别是漏损较大的小区,水费偏高。若完成此番改造后,这些小区的二次供水设施将由供水企业接管,除了设施运行电费按原渠道收缴外,每户用水按统一标准收费,由供水企业管水到户、收费到户,做到收费透明。
为加快改造进度,《实施意见》还提出了相关资金补助方案:2023年12月31日前,申请并纳入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的项目,全额享受资金补助,免于缴纳户表改造安装费;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申请并纳入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的项目,用户承担户表改造安装费,剩余资金予以补助;2025年1月1日后,申请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项目,用户自行承担改造所有费用,不再享受资金补助。
《实施意见》还指出,2021年底前,我市将全面规范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从源头上遏制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增量;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存量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2024年底前,力争全面完成不规范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全面实现二次供水设施规范化运维管理。
温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二次供水分公司经理吴朝晖说,本着愿改尽改的原则,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还需要得到大多数业主的同意。比如,目前已建成投用的二次供水设施(含老旧小区及新建小区),有部分居民住宅的水表是安装在户内的,一旦要启动改造,就必须要进行户表外移、接管入户,短时间内会对用户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立管施工不仅会对公共区域出行带来影响,也会带来噪声、尘土污染等问题。
吴朝晖说,目前市区在建居民住宅项目就有200来个,其设计大部分与浙江省《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3/T1171-2019)提出的要求不符,且主体结构难以更改,设备设施的改造需要大笔资金。不过,无论是设施改造,还是新建项目接收,有关部门和单位都会本着优先解决百姓吃水安全问题为原则条件,以供水稳定、安全、优质为主要目标而努力。
市政协委员王志旭:遏不合格增量、改不规范存量,提升居民参与热情
《实施意见》自发布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作为牵头部门,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发现一些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严格把关新建二次供水设施质量,控制不合格增量。规范新建二次供水设施是解决二次供水设施安全隐患问题的当务之急,也是符合长远发展的治本之策。《实施意见》明确,在未出台本地规范、标准之前执行浙江省《住宅建筑生活二次供水工程技术规程》
(DB33/T1171-2019);同时,明确加强新建和在建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审核把关,特别是在建设施要做到可改尽改,这需要各级发改、资规、建设部门共同协力,加强从方案设计到竣工验收的各阶段把关;供水企业要发挥技术优势,积极配合参与,加大技术审查,全面规范新建、在建设施建设。
二是强化组织协调,加快不规范存量改造。我市已成立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
(市、区)政府作为领导小组成员。目前,我市已开展成立市县两级专班机构、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研究规范立项前期等工作。建议加强专班力量,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县级责任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等要高效联动,强化工作推进力度,同时落实资金和政策保障。各地要对照《实施意见》明确的改造步骤,积极完善改造工作落地配套措施。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二次供水改造对大部分市民和基层干部来说,是一项新事物,对改造应该怎么做等不甚清楚。属地政府除了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干部职工培训外,还要发动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普及,提高居民对二供改造工作的认识和参与热情。
市政协委员、龙湾区政协副主席林海珊:尽可能让居民享受一次供水,做好二次供水建章立制工作
早在几年前,我曾提过相关提案,当时得到的答复是:“逐步改变相关小区、相关区域的二次供水为一次供水,使越来越多的群众能用上一次供水。”然而,在后续工作中,变二次供水为一次供水存在诸多实施难点,迟迟未能得到彻底解决。此次出台的《温州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将让越来越多群众特别是高层住宅居民在饮用水方面的健康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当前,部分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还存在着水质不佳、物业管理不到位、收费标准不统一、能耗大等问题,《实施意见》的出台有望解决这些问题。为此建议:
一是完善全市自来水管网建设,改进供水方式。根据住建部发布的行业标准《城镇供水服务》的相关要求,供水管网末梢压力不应低于14米。由于水厂分布位置不同等原因,我市各区域供水水压也不尽相同,靠近水厂的区域可达30米左右,而瓯江口新区等区域最低仅有约16米。按照市区实际情况,一般标高差在18米以上建筑高度就需要采用二次供水,保障用水正常。建议供水部门加速推进全市供水硬件设施建设,尽可能地将更多住宅纳入一次供水范围,相应减少二次供水需求,既节约了能源,又能让更多人享受到一次供水的安全保障。
二是对确实无法实现一次供水、只能利用设备实行二次供水的高层住户,有关部门要建章立制,落实监管,确保二次供水方便生活,确保群众用水安全。
市政协委员、温州技师学院陈朝晖:务实推进,加快实施二次供水管水到户
在市政协委员特别是民进界别组的多年持续关注下,居民住宅二次供水新政终于出台,但该项工作还存在隐忧。近年来新建落成的高层建筑,其二次供水设施可能大多无法满足新政要求,导致出现落成就得改造的尴尬局面。因此,新政出台后,除了明确牵头部门,还要统筹各方力量,制定有可操作性流程的文本(范本),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是加强制度设计。由主管职能部门牵头抓总,及时给出解决方案应对基层出现的新问题;明确街道、社区具体工作人员,职责到人,强化培训,负责对接小区业委会、居民群众;明确监管部门,专职负责督办,回应群众意见建议,跟踪督促解决协同部门与主办单位之间的步调问题、办理时效问题等,避免互相推诿。
二是规范申报流程。制定规范化的办理流程及申报示范文本并公开发布,让群众按图索骥;示范文本细节设计要人性化,对改造工作涉及细节、特殊节点要备注说明,给出范例,涉及特殊困难,要给出求助路径。
三是强化节能思维。在改造实施过程中要加强调研,吸纳群众智慧。科学谋划接收次新二次供水设施,做到能用则用;原有表计能用则不动,减少改造投入。对于水表安装在室内的住户,可通过自助抄表在线填报、工作人员协查等方式予以解决。
四是加强舆论宣传。可召集小区业委会成员、热心居民做入户政策宣讲;组织技术力量对现有小区开展普查,划定分步实施改造的楼盘、小区清单,公示全体居民知晓。对实施中出现的难点,及时给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向公众发布成功的示范案例,消除群众疑虑。
来源:温州都市报
原标题:聚焦高层住宅二次供水问题,市政协委员来支招—— 守护居民用水安全“最后一公里”
记者 朱斌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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