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拟出台出租汽车行业新规 “老司机”从业年龄放宽到63岁
温州网讯 昨天,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针对驾驶员从业年龄、巡游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经营权管理、车辆使用年限等领域做出系统性调整。
司机和出租车都“延寿”了
首先是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的放宽,《实施意见》拟明确,将出租汽车客运驾驶员从业年龄上限延长到63周岁。这一调整顺应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和延迟退休的大趋势,但驾驶证过期、准驾车型不符或近3年内发生过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人员不在此列。
司机能多干几年,车也能多跑几年了。《实施意见》拟针对车辆使用年限做出灵活调整:巡游车经营期限届满后,其车辆若在2022年10月1日以后投入运营且符合车辆性能检测标准,可在下一轮经营期限内继续使用,最长使用年限不超过8年。
对比以前出租车到了年限就得报废,这一调整避免了部分资源浪费,也能为司机和所属公司省下一笔不小的换车成本。与此同时,《实施意见》拟明确,新增和更新的出租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以后市民在马路上打到“绿牌”出租车的概率会越来越高。
出租车和网约车“越来越像”
再看行业格局,传统招手即停的巡游出租车和手机叫车的网约车,要“协同发展”了。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推进“巡网一体化服务”,鼓励巡游车企业与网约车平台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实现公司化经营,也鼓励传统出租车公司自建网约平台。
也就是说,未来,你在路边能拦到车,在手机软件上也能叫到同一家公司、同一款标准的车,两种叫车方式的界限越来越模糊。对市民来说,选择更多,服务体验也可能更统一。
价格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让价格更灵敏地反映市场供需;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在经营权管理上,也动起了真格。《实施意见》拟明确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无偿、有期限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对经营权到期后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或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这一制度设计打破了经营权“一劳永逸”的老格局,干得好就继续,干不好就退出,将成为温州出租汽车行业的新常态。
经营权之外,新规还规定了承包费的动态调整机制,鼓励企业、行业协会与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承包费标准,让利益分配更加灵活合理。
基础配套设施纳入城市规划
安全与便利也被放在了突出位置。网约车平台须严格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依法合规采集使用个人信息,所采集数据必须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严禁违规出境。出租汽车须安装符合规定的车载音视频监控设备,确保运营全过程可追溯。
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将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解决驾驶员停车、就餐、如厕、充电等实际困难;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须为巡游出租车提供必要服务场所。
目前,这份《实施意见》还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如有意见,可以电子邮件、来信来函等方式反馈至市交通运输局,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9月14日。
来 源:温州晚报
记者 许雅晶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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