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们注意!这些出租行为将面临处罚
温州网讯 温州房东、房屋经营者请注意,《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已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从公安部门了解到,在全市开展的群租房、日租房专项整治行动中,不少房东因抱有侥幸心理,忽视登记流程,已被依法处罚。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处罚涉出租房案件合计2325起,其中网约房违反相关规定被处罚63起。
新规更严、覆盖更广 多名房东因未登记租客信息被罚
相较于旧规,新版办法管理覆盖面更广、细则更详尽、处罚标准更严格。市公安局治安部门以新规落地为抓手,全面排查辖区群租房、网约房底数,常态化排查安全隐患,规范出租经营与入住管理。依托科技管控和跨部门协同治理搭建长效管理体系,力争实现出租领域安全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双零发生”。
在本次整治查处的违法案件中,绝大多数违法情形高度集中,如房东未登记租客信息、未及时上报承租人信息等。
案例一:日租房房东未核验、未上报入住信息
温州海经区房东张某某,经营日计价出租房(网约房),在住客入住期间,未严格核验租客有效身份证件,也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送入住人员相关信息,违反出租房治安管理新规。
案例二:长租房未按时登记流动人口信息
乐清市东城街道房东杨某,将房屋对外出租后,未按规定将居住超过3天的租客信息上报,未进行流动人口登记。
目前,公安部门已依据相关规定对两名房东作出处罚。
划重点! 长租、日租上报要求不一样
记者了解到,很多房东被处罚,核心原因是分不清不同出租模式的登记时限和要求。为此,温州公安为大家梳理清楚相关要求,请房东们务必对照执行。
一、基础硬性要求(所有房东必须遵守)
房屋出租前,必须核验租客有效身份证件,严禁出租给身份不明或拒绝配合信息登记的人员。
二、普通长租房
租房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上报租客身份、房源信息、租期等内容;租客更换、退租、信息变更的,同样需在3个工作日内更新上报。
三、日租、小时租类网约房
管控标准更严苛,租客入住、退房均需即时上报人员信息;经营者必须落实24小时值守和访客登记制度,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需严格遵守专项管理规定。
根据新的管理办法,未按规定时限报送租住人员信息,公安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罚:一般情形,给予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处以500元至1000元罚款。若同时违反流动人口登记相关条例,可合并追责处罚。
中介托管、个人出租 责任各不同
不少房东疑惑,如果房子交给中介托管,登记责任到底由谁来承担?
记者了解到,按照新的管理办法规定,中介全程托管房源的,租客信息登记、上报、更新工作,统一由中介负责;仅中介居间签约、未托管房源的,签约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信息报送责任方,并留存凭证;个人直接出租、无中介参与的,全部登记、上报及信息更新工作,由房东本人全权负责。
为方便房东完成出租登记,目前已开通线上登记申报,无需跑线下窗口,手机一键即可办理。
登记流程为: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房屋出租登记”,按提示填写房源、租客、租期等信息,提交完成登记。
后续租客退租、人员更换等信息变动,也可直接线上更新修改,便捷高效。
温州公安提醒,当前全市出租房、网约房专项整治正在持续推进,监管力度和检查频次也将全面升级。请广大房东、房屋经营者严格落实租客身份核验和信息登记上报义务,按时完成线上申报更新。漏报、迟报、不报均属于违法行为,将依法面临行政处罚。
来 源:温州日报
记者 杜一川 通讯员 张靖雳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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