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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温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温州日报 2026-10-15 08:31:00
温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共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市。

温州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和《2026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2026年7月14日至8月2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温州市开展了第二轮第三批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6年10月14日向温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组组长朱晨通报督察报告,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张振丰作表态发言,温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杰主持会议。李宏庆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温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温州市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共进,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生态市,2025年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考核优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和“五水共治”工作“大禹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将生态文明建设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构建“主要领导领衔挂帅、分管领导靠前督导、美丽办统筹抓总、部门协同配合、属地主动落实”工作格局,将美丽温州建设纳入市县综合考核体系,出台《温州市生态环境服务机构管理条例》,创新督察信访件“双领办”“一县一清单”制度。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保卫战”,2025年PM2.5平均浓度2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率97.5%。国控、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均达到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14年保持100%。完成1600余个无废细胞创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连续5年保持100%。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连续5年下降,2024年以来实施节能降碳技改项目951个,新增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低碳城市试点综合评估获生态环境部“优良”等级。创成2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4个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获评联合国“国际湿地城市”,EOD项目累计入库12个。

温州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深入现场,指导督促推动整改。截至2026年9月底,督察组交办的291件群众举报问题均已办结或阶段办结。

督察指出,近年来,温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标准、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新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期待,在统筹推进“三优化一提升”工作、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等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仍有差距。“三大结构”优化工作有待提升,包装印刷、制鞋等传统产业低小散突出,电镀园区设施老旧,涉气产业集群量大面广,部分工业园区VOCs浓度较高。能源绿色转型压力大,2021-2024年碳排放强度仅下降3.5%,未来五年碳排放增量空间有限,重大项目落地空间持续收窄。煤炭消费基数大、压减难度高。产业集群集中供热设施滞后,目前仍有126台6蒸吨/小时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占全省32.6%。交通运输结构绿色化水平偏低,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占比高于全省均值;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完成率全省最低。生态红线和林地保护不力,个别交通项目违规侵占生态空间,施工过程中大量宕渣倾倒,水土流失隐患突出;部分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仍存短板。违法围塘养殖、违规填海、渣土倾倒侵占岸线海域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部分小水电尚未完成资产评估,部分“旱改水”项目管护期内存在抛荒情况,个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整改不到位。

二是水环境治理问题仍然突出。部分河道水环境质量出现反弹,个别国控断面水质波动,总氮浓度同比上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个别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偏低、长期超负荷运行,污水管网老化破损、雨污混流普遍,污水溢流现象仍有发生。船舶污水收集存在短板,机舱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普遍未落实收集处理措施,废机油收运管理不到位,部分码头治污设施闲置。个别饮用水源保护不到位,保护区内存在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问题,个别跨水源地桥梁径流收集设施破损缺失,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三是大气污染防治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矿山砂石场、施工工地环境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逸散问题较为突出。工业废气治理水平不高,全市生活垃圾焚烧企业数量较多,但超低排放改造整体进度偏慢,电镀、铸造、金属加工等部分企业废气设施破损失效,存在黑烟直排、无组织排放现象。臭气异味扰民情况多发,督察期间大气投诉占总信访量的51.2%,个别餐饮服务项目油烟异味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引发群众反复投诉。个别养猪场除臭措施落实不到位,周边臭气异味明显,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四是固体废物处置存在短板。建筑垃圾违规倾倒时有发生,部分区域渣土、拆除垃圾违规处置。生活垃圾规范化处置仍有不足,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进展滞后,个别填埋场综合治理项目部分渗滤液直排外环境,个别区域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现场焚烧情况。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不到位,配套分拣中心仍有建设缺口,导致违规经营、无照流动收储、环境污染等问题反复发生。部分回收点各类回收废弃物随意堆放,环境脏乱差,部分点位违规回收处置废酸桶、废油桶。

督察要求,温州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立足山地滨海复合型生态实际,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力打造浙江高质量发展“第三极”。压紧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抓环保要求。加快传统产业综合治理,优化产业、能源、交通结构,补齐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推进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强化饮用水源与近岸海域保护。健全建筑垃圾、再生资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生活垃圾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矿山、岸线生态修复。深化EOD模式实践,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水平,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督察强调,温州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委、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温州市委、市政府处理。

来 源:温州日报

原标题: 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温州市反馈督察情况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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