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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温州市城区梯次实施“五停”工作

温州发布 2026-08-08 18:54:57

  温州网讯 根据《温州市城区(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防御应对13号台风“白海豚”梯次实施“五停”工作方案》,在全市已经启动防台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城区将按要求梯次实施“五停”(停止户外集体活动、停课、停工、停业、停运等)。

  一、要始终坚持“一个目标、四个宁可”理念,从最坏处着眼、做到顶格防御、打足提前量,按照省委“六方面十八字”要求(沉下去、转到位、停下来、调控好、管得牢、氛围浓),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严格实施温州市城区(鹿城、龙湾、瓯海)“五停”工作方案,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手机客户端、网站、微博、 微信、电子显示屏等渠道,加密发布极端天气预警信息和“五停” 信息,扩大公众覆盖面,及时将短临预警信息扁平化快速直达“五停”关键节点责任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五停”工作要求,迅速行动,提前通知,务必落实到位,确保安全。 

  三、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城区(鹿城、龙湾、瓯海)“五停”事项。

  (一)停工

  启动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由区级政府层面落实工业企业停工措施,遇水、遇风有致灾风险企业和临水、临崖、低洼企业全面停工;进入紧急防汛期,除承担抢险救灾和社会基本运行企业外,其余工业企业全面停工,确保人员安全。

  (二)停业

  启动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农家乐等经营场所一律停止营业。为保障基本民生,饭店排档8月9日中餐结束营业后实施停业,农贸市场可延至8月9日14时实施停业;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医药等民生保障类,以及提供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保供企业、商超等营业场所不在停业范围内。

  (三)停运

  1.公交、两客一危。启动防台Ⅰ级应急响应,停运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山区公交线路,城区公交线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班、停线、改道、缩线、临时接驳等措施。

  2.高速公路。当风力达到7级时,在临水临崖、高落差、横风影响较大等路段,视情对大中型客车、小微型面包车、危险品运输车、集装箱车和载货超高等车辆实行限制通行。当风力达到10级以上或强降雨导致能见度过低(低于50米)时,关闭高速公路;台风登陆后根据风力影响视情及时解除管控,开展交通恢复工作。

  3.水运。启动水上防台Ⅰ级应急响应,所有港内船舶停止航行;加强避风船舶动态巡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4.轨道交通。全市运营轨道交通线路2条。启动防汛防台I级应急响应,组织线网停运。

  5.民航。具体停运时间以民航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6.铁路(含动车、高铁)。具体停运时间以铁路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四)其他

  网约服务、快递企业、出租车(含网约车)于8月9日18时前暂停运营,台风登陆后根据风力影响视情及时恢复。各跨海通道、高架桥及高速公路、部分山区道路、危险路段视情采取交通管制,除应急、救援及特殊任务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倡议全体市民及外来人员人不出门、车不上路。

  请其他县(市、区)、温州海经区根据各自实际自行制定方案予以实施,确保各项措施平稳有序落实到位。

来 源:温州发布

原标题: 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温州市城区梯次实施“五停”工作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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