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出台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破局“上下之争”
温州网讯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高层住户盼着“一键直达”,低层住户却担忧“采光噪声”。“上下之争”,如何平衡?温州以一份新规作答。10月23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温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正式出台,针对表决、资金、审批等关键环节逐项破题。
今年以来,温州抢抓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机遇,精准谋划项目、高效对接申报,获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605台、补助资金1.64亿元,项目数量和资金规模均居全省首位,为项目加快落地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撑。

加装电梯,第一道“坎”是业主意见难统一。新规首先调整表决规则: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以一个6层12户单元为例,若各户面积相当,8户参与,其中6户同意即可达到门槛;若12户全部参与,则需9户同意。从“一票否决”到降低表决门槛,制度为加装电梯提速扫清障碍。
门槛降了,少数业主的诉求如何保障?新规建立“自行协商—基层协调—听证论证”三级调处机制。公示期间有实名书面反对的,先由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协商不成,依次由居(村)委会、街道(乡镇)协调;仍无法解决的,可申请街道(乡镇)组织听证,形成的听证笔录和论证意见书作为后续推进的参考,既保障低层业主表达诉求的权利,也避免项目因分歧久拖不决。
意见统一之后,资金如何分担?新规以“谁受益、谁出资”定分止争,再以补偿兜底。新规规定,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维费用由受益业主分摊;对加装电梯造成采光遮挡、噪声影响等不利影响的低层业主,由受益业主给予适当经济补偿,补偿方案纳入项目协议书。温州还支持引入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提供参考,各县(市、区)可制定分摊系数和损失补偿参考标准,让低层补偿“有据可依”。
审批堵点也同步打通。过去一句“历史违建”足以让项目卡在窗口,新规明确:加装电梯工程不占用房屋原有历史遗留违法建设空间、不依托违法建设实施的,不因房屋存在历史遗留违法建设而设置审批前置条件。审批环节随之“瘦身”,温州推行联合审查、并联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推动新规加快落地。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政策解读和指导服务,推动新规落地见效,让越来越多的老旧小区告别“爬楼之困”,在“一键直达”中不断提升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 源:温州日报
记者 邓帆慧
本文转自:温州新闻网 66w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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