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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温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这是全国首部“民营企业”与“科技创新”双聚焦的地方性法规。
为民企下一步怎样的“先手棋”
聚焦民企科创,温州以立法破题,在全国先行一步。
《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出台,传递出温州发展的鲜明导向:让民企在科技创新中挑大梁,为民企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温州,谋篇落子于民企,志在将科创“先手棋”转变为发展“制胜棋”。
众所周知,温州是一座靠民营经济起家、发家、立家的城市。为民企创造一流科创生态、厚植科创土壤,之于温州有着极为特殊的意义。
仅从最新公布的一项清单就可管中窥豹——省科技厅下达2024年度“尖兵领雁+X”研发攻关计划项目清单,温州市获批立项44个,其中民企牵头项目17项,数量创历史新高,民企挑起重任。
在整个科技创新链条中,民企扮演着贯穿始终的C位角色。近年来,全市搭体系、建平台、优生态,催生创新主体倍增,创新成果加速破茧。目前,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300家、省科技型中小企业1.56万家,入选省科技领军企业3家、“小巨人”企业11家,数量创历史新高。民企始终是温州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一体融合的主力军、主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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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当“向新质生产力要增长新动能”成为时代旋律,温州要重振民营经济雄风,就要进一步答好“新向何处”“质在哪里”“如何落脚在生产力”等根本性问题。
答问的方式,自然也是依靠体制机制改革——以政策集成和制度创设,实现以“新”提“质”、以“质”催“新”,从而提升民企科创整体效能。
从这个层面看,本次温州为民企科创立法的逻辑线就十分清晰——
一方面,聚焦解决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遇到的种种问题,以制度性回应推动形成民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高效协同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
比如,支持民营企业根据国家、省有关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自主评价认定职业技能人才,不拘一格“评”人才,让企业主体迈得开步子,科研人员放得开手脚。
另一方面,固化提升温州科技创新工作成效经验,以政府相关责任义务塑造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新优势。
比如,要求政府建立民营企业科技创新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政策扶持等方面对民营企业科技创新给予引导和促进。
通力科技 刘伟/摄
诚如市人代会上一名代表所言,“一揽子政策”不可能同时解决所有问题,但《条例》精准回应了民营企业的呼声和诉求。
《条例》从创新能级提升、创新要素集聚、创新平台建设、创新生态优化等方面入手,制度化落实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志在为民企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厚植沃土”。
当然,以立法方式推动民企科创的同时,另一个关切的重点是,如何在民企、市场、政府、社会之间形成协同闭环。
瑞浦能源有限公司智能生产车间。周宏宇/摄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条例》经人代会表决通过的第二天,市委科创委第一次工作例会召开。去年12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委科技强市建设领导小组调整为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这不是单纯换个称呼、挂块牌子,其目的是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更好实现高位协调、统筹谋划、一体推进。
在冲刺“双万”城市的当下,温州聚焦民企主体,凝聚各方合力,显然是为了统筹下好科创这盘“大棋局”,以期更好踏上“新赛道”,全力向新而行!